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,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,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机关党支部实际情况,特编制2016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。
第一条 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
1、年内走访慰问所包村老党员,慰问品价值共计7000元;
2、召开党内会议,开展党的组织生活、主题活动、学习、印刷资料制作学习宣传版面等专项活动支出2600元;
3、订阅党报党刊支出13487元。
以上三项合计:开支23087元。
第二条 经费来源
局所有经费来自市财政局拨款,党建工作经费在局财务集中管理使用,并保证党建经费足额使用。对于日常学习、活动所需文具证书等局办公室发放。
第三条 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,实行专款专用,量入为出,确保合理有效使用。
第四条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局财务专人管理, 书记审批,保证账目清楚,票据、手续完备。
第五条 要定期召开会议,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,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。
第六条 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。对截留、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,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。
第七条 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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